一、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注册 - 基础介绍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指国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经济发展机构或是本人,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地区设立的所有资产由国外投资人项目投资的公司。依据外资企业法的要求,设立外资公司务必有益于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应最少合乎下述一项标准,即选用国际性优秀技术性和机器设备的;商品所有或是绝大多数出入口的。外资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还可以说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但不包括国外的企业、公司、别的经济发展机构建在我国的子公司,如、子公司、服务处、办事处等。
二、外资企业设立的标准设立外资财务公司应具有下述标准:
(1)申请者为金融企业;
(2)申请者在我国地区早已设立意味着组织2年之上;
(3)申请者明确提出设立申请办理前一年年底资产总额不少于100亿美金;(4)申请者所属国家或是地域有健全的金融业监管规章制度。
三、 外资企业递交材料外资财务公司,理应由申请者向中央人民银行明确提出申请书,并递交下述材料:
(1)设立外资银行或是外资财务公司的申请报告,其內容包含:拟设外资银行或是财务公司的名字,注册资金和资本公积额;申请办理运营的业务流程类型等;
(2)项目可行性汇报;
(3)拟设外资银行或是外资财务公司的规章;
(4)申请者所属国家或是地域相关负责人政府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团本);
(5)申请者近期三年的年度报告;
(6)中央人民银行规定出示的其他材料。如需进一步掌握,热烈欢迎随时随地拨通深圳热线0755-82148415或18923760681,深圳市登尼特详细地址:深圳罗湖区东门外南路2020号太阳岛商务大厦16楼细胞层。